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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地方储备粮油以购竞销交易公告(宜昌市储备)

| 时间:2024-04-26 15:48| 字体大小:

 

受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采取以购竞销方式交易市级储备菜籽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方式 

交易时间:20244299:30

交易方式:交易形式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2022年产菜籽油后,再按《交易公告》和《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采购2024年新产压榨二级或浸出三级菜籽油,销售与采购数量相同,竞价销售的买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参加网上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网址http://www.grainmarket.com.cn,选择“湖北市场”,请于930进入“湖北省以购竞销销售交易专场”,中标方再于9:45进入 “湖北省以购竞销采购交易专场”。

交易资格:参加交易企业应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会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具备相关油脂油料加工或贸易的经营资质。

交易采取报名制,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报名”板块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6545815@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4299时。报名截止日期前同一标的拟参与交易的报名企业至少达到2家,否则交易取消,连续两次交易报名均不能达到交易条件时,不再限制报名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

参与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本交易公告、交易清单以及交易规则,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交易交割相关要求

交易品种:菜籽油

交易数量:销售2022年产三级菜籽油300吨,同时采购2024年新产压榨二级或浸出三级菜籽油300吨。

交货地点及价格:轮出、轮入库点仓房均为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梅花路油库7号罐,销售竞价起拍价8500/吨,本次竞价销售的菜籽油成交价格为卖方散油车板价。竞价销售的中标方然后再以8700/吨的约定价格(散装到罐价)销售2024年生产的压榨二级或浸出三级菜籽油300吨到指定油罐,无出入库费用,出库质量以梅花路油库7号罐罐内实物为准。

采购质量标准:2024年产油菜籽加工的新菜籽油,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中压榨菜籽油二级(含)或浸出菜籽油三级(含)以上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其中酸价小于2.0mg/g,过氧化值小于0.10g/100g。数量认定以梅花路油库地磅称重数量为准入库质量由梅花路油库工作人员现场检验验收。数量若有异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复检;质量若有异议,由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复检,费用均由过错方承担。

轮入新油前,中标方须在交货时提供书面送货委托书、交付货物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塑化剂检验报告并对各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送货委托书和检验报告须加盖公章或委托方认可的印章,可以传真件、扫描件或其他双方认可合法有效的数据电文形式出具。交货时中标方与委托方共同每车取样封存,双方签封的样品由双方各执一份,便于质量溯源。委托方对所收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货物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货物合格;如货物质量问题属于委托方在上述期间内无法通过合理方式发现的隐藏瑕疵则不受此限。

采购入库时间:2024830日前。销售合同缴款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30天内,出库期自合同成交之日起60天内。中标方不得将转圈油、陈油和新陈互混的油脂销售给委托单位入库,否则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其他内容不得与市级储备油相关政策相违背。

三、交易规则 

按照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制定的《湖北省地方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细则(试行)》执行。

竞价销售价格阶梯为20/竞价销售和采购交易结束后,系统将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销售和采购两笔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看样要求

出库质量以梅花路油库7号罐罐内实物为准,有意向竞价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标的物质量,自主确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标的物质量,不得再对标的物质量提出异议。

看样时间:2024426日至429

五、保证金、手续费及结算方式 

参与竞价交易会员须在交易前预交保证金1900/吨(销售和采购各950/吨,其中:交易保证金20元/吨,履约保证金930/吨);采购委托方须在交易前预交保证金到如下指定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保证金在2024年菜籽油入库完成双向履约后,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向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出具履约完成证明,由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退保证金给中标方。

交易中心分别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履约金额的0.8‰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销售交易的验收确认及货款结算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交易的货款结算在线下进行,销售合同实行“先款后货”,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出库期内按出库通知单发货。如中标方不能按期出库,须于合同到期日前10个工作日事先与委托方协商延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延期出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延期时间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采购合同实行“先货后款”,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到货后,经三峡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委托方凭中标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下支付货款。

农发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20342999900100000159471 

系统外农发行行号:203521000027 

中国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帐号:567757550111 

大额支付行号:104521003326 

六、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电话:027-87840237 

卖方联系人:曹博  联系电话:18972511024

附件: 

1.《2024年4月29日湖北省地方储备粮以购竞销交易标的报名表》

2.《交易清单》

 武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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